企业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,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税金吗?

 卞会计   2019-09-15 09:25   4061 人阅读  0 条评论

问:企业在支付工资薪金、稿酬、劳务报酬等款项时,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,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吗?
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九条规定: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、应收而不收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,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、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
即:不需要扣缴义务人承担税款,税款还是由纳税人承担并由税务机关负责追缴。作为扣缴义务人,只需承担未履行义务而应接受的处罚就可以了:对应税款金额的50%至3倍的罚款,也不少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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